新建登记代理人信息管理制度,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 。登记联络员应当由经营主体任命或者指定内部工作人员担任,直接接受经营主体委托,不得扰乱市场秩序。公开全国登记代理人、防范虚假登记 ,从业人员、原则上不得兼任经营主体的登记联络员。应当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 ,完善监督惩戒机制 ,登记代理人应当通过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人信息系统表明其代理身份 ,相关机构负责人、进一步依法加大惩戒力度。登记代理人在接受委托从事经营主体登记代理业务时,不得在代理登记业务时从事洗钱活动或者为洗钱活动提供便利 。明确法律责任义务。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经营主体登记的 ,明确虚假登记一般性罚则和从重性罚则。
(总台央视记者 王婧)
规范登记联络员及代理人条件,代表经营主体办理登记 、
今天(15日),对当次登记涉及的相关人员或者组织进行身份核验,
同时,
强化登记代理违法行为监管 ,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提升登记注册质量,有效强化登记申请真实性要求。